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缩水了?12.3克的黄金戒指“以旧换新”只拿到5克

原標題:缩水了?12.3克的黃金戒指“以舊換新”,只拿到5克

12.3克的黃金戒指在店里停止“以舊換新”,卻只拿到了5克的新戒指?黃金店能否存在诈骗消费者的行爲?“3·15”國際消费者權益日行將到來,江蘇無锡市消保委在官方微信公眾號上發佈了一同黃金首饰“一口價”的消费套路案例。

2023年11月,無锡消费者吴先生拿著一枚變形的12.3克的黃金戒指去某金店修整,停業員爲他引薦了金饰“以舊換新”效勞。吴先生選择了一款標價爲5712元的新黃金戒指。回家稱重後,他發現新戒指只要5.5克。吴先生以爲本人此次的“以舊換新”吃虧了,希望金店退還差價或出藉其舊戒指,結果遭到金店的回絕。吴先生向無锡市消保委投訴。

磅礴新聞留意到,“以克計價”的金饰,是按“金饰克重×當日金價+工费”的計算方式算總價,這類金饰價錢相對透明,樣式、工藝相對简單,價值重在材質自身;市場上“一口價”金饰是按整件商品定價,賣點主要在創意和工藝。由於特殊的工藝設計,樣式新穎,同等重量下,“一口價”金饰的總價常常比按克計價的金饰高。

該金店工作人員表示,吴先生的舊戒指是按當日金價稱重回收的,新戒指是按“一口價”標價5712元銷售,不按克重銷售,因而新舊戒指係等價出賣,不存在差價。吴先生以爲,店員事前並未明白告知其改換的戒指是“一口價”的黃金。經無锡江陰市消保委工作人員調解,商家曾經爲消费者退回換購的戒指,由於當時的舊戒指已被回收處置,消费者可至商家處選择相應克重的金饰,同時支付一定的摺舊费。

無锡市消费者權益維護委員提示,消费者在購置黃金饰品時要留意,要看分明黃金饰品的品牌、製造工藝、成色、重量和價款等事項,在經計量檢定和校準的天平上復稱,確認產品重量等信息在相關票據上注明,並索要發票等消费憑證。無锡市消保委公益律師、北京尚公無锡律師事務所主任鞠愛軍以爲,商家售賣“一口價”黃金饰品並無不妥,但消费者有權晓得其購置黃金的克重。銷售人員向消费者引薦商品時,應當主動細致告知商品相關信息,按規則對所售商品停止密码標價,抵消费者實行主動告知義務,充沛保證消费者的知情權和選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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