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掉入医院开水桶遭特重度烧伤
【#女童掉入医院开水桶遭特重度烧伤#,四方担责】近日,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2023年6月4日,富川某医院妇产科走廊人流如织,何某琼从开水房提了桶滚烫的热水,放在走廊一侧,后进入病房。与此同时,女童父母在附近病房内探望病人,被告宋某荣在病房外与人交谈。期间,女童独自走出病房,在走廊嬉闹,为制止其嬉闹行为,宋某荣用手轻轻碰了一下女童的额头,女童后退过程中不幸掉入何某琼事先放置的热水桶中,随后被送往其他医院救治,被诊断为特重度烧伤。女童父母认为被告何某琼、宋某荣以及富川某医院均为过错方,应承担侵权责任,后因无法协商一致诉至法院。法院核算女童各项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322754.59元,判令由被告何某琼、被告宋某荣、原告女童的法定监护人以及被告富川某医院等责任主体按照过错程度及与损害后果关联度分别承担50%、20%、20%、10%的赔偿责任。
我的妈呀!这人怎么搞的,把开水桶放在人来人往的地方,不怕出意外吗?!怎么会这么粗心大意
好30多万是挺多,但是对于治疗烧烫伤,杯水车薪,就这还不算后期康复费用,最关键女孩子一身疤痕,可以说一生都被毁了
我的天,开水桶为什么要放到过道那里啊,不应该放到开水桶该放的地方吗,就不能注意一下小朋友吗,小女孩被烧伤父母得多心疼啊
话说为什么要把滚烫热水桶放在人来人往的走廊,能不能有点常识,害人又害己,三方都有过错吧,监护人也没有起到监护作用,那么小的小孩子不能让她离开大人的视线之内,祝小女孩早日康复
女孩哪里打闹了,只是没有看到桶被桶拌到坐进了开水桶,把一桶开水放在人来人往的公众场合这不是害人吗?特重度烧伤才赔30几万啊,后期恢复哪够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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